首页>专题聚焦>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

关于印发《银川市西夏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1

【打印正文】

字号: [小][大]

各镇街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垂直管理各单位:

《银川市西夏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年)》已经西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银川市西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西夏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年)

2019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攻坚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银川市西夏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19年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行政机构改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部署、加快推进西夏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结合西夏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同时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三大战略”“五个扎实推进相结合,同落实市委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相结合,推进西夏区大战略实施,转型突破、跨越发展,为打造银川科技新城,建设美好西夏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推进法治改革为抓手,把西夏区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基本原则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衡量标准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二、重点目标工作、具体措施分工和效果指标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

具体措施:

1. 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西夏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运行,并向社会公布。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结合机构改革,修订完善西夏区行业系统三级四同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各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清与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等2019年10月底前西夏区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到位,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编办、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2. 落实负面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安排部署,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贯彻落实《市场负面清单(2018年版)》工作方案(发改局牵头,审批服务管理局商务经合局、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3.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继续推进机构改革,督促指导西夏区按期完成各项机构改革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继续深化我辖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队伍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和跨部门跨领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区委组织部、编办、综合执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4.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推进存量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换发工作,深化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勘验、多证同发、一企一档机制,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平台,重塑审批流程,使审批效率再提高(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牵头,税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5. 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功能,完善“不见面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大数据应用等功能,发挥在线平台对投资项目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的支撑作用(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发改局、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6. 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支持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发展,监督各类社会组织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建立社会组织诚信档案,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评估。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民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7.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自治区、银川市要求,配合落实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目录建设工作,完善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拖欠工资、逃税骗税等19个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发改局牵头,商务经合局、人行银川中心支行、网信办、法院、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8. 推进社会自治。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城市社区和行政村修订、完善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组织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入户活动”。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类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民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9.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五大社会公共服务工程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改局牵头,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文旅体育广电局、人社局、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司法局、残联等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10.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健全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效果指标:

(1)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编码化管理达到100%,统一集中办理达到100%,相关制度健全完善。

(2)投资项目在线监测达到100%,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开率达到100%

(3)政府及各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进一步优化;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政府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

(4)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覆盖率达到100%

(5)社会公众对政府及部门的政务服务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目标:提高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具体措施:

11.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68号),完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流程,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备,备案率达到100%实行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1)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性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义务。政府办公室对规范性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2)建立规范性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或组织听证、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3)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集讨论制度。政府以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应当先经司法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政府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4)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政府办公室、司法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2. 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合机构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实行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政府及各部门完成对现行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政府办公室、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效果指标:

(1)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2)规范性文件公布率达到100%

(3)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到100%、审查率达到100%、纠错率达到100%;

(4)政府及各部门没有发生因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事由,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销的情形;规范性文件没有发生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情形。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目标: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具体措施:

13. 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落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工作程序,细化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流程,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14.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制定完善本级政府、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众参与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后评估、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政府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15. 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要风险源、风险点进行排查,经排查认为存在社会稳定、生态、经济等方面风险的,要进行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应当进行而未进行风险评估或者经评估不合格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效果指标:

(1)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公开率达到100%;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反馈制度落实到位,针对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反馈率达到100%

(2)经排查存在风险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率达到100%

(3)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4)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落实到位,集体讨论率达到100%

(5)没有发生因违法决策引发重大群体事件或者重大集上访事件的情形;没有发生因违法决策或者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形;没有发生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

(6)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违法决策依法进行责任追究率达到100%

(7)人民群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8)法律顾问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两镇及政府各部门聘请法律顾问比例达到100%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目标: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具体措施:

16.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工作要求,根据西夏区“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办法,在全区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17. 加强信息化在行政执法和监督方面的应用。协助配合自治区司法厅、工信厅建立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协助督促端口接入工作,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实现对行政执法信息的统计分析和适时监督。协助配合自治区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网信办、司法局牵头,财政局、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18. 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结合机构改革,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清理,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库(司法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19. 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为依托,推进立案监督纵深开展,加强两法衔接平台应用实效,加大监督力度,切实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问题。修订完善案件信息录入标准,通过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案件信息自动获取,提高监督效果。(检察院牵头,司法局、法院、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各有关部门负责)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效果指标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到位法制审核率达到100%

(2)行政执法公示率达到100%,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结率达到90%以上

(3)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责任追究率达到100%

(4)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具备行政执法资格达到100%

(5)对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人员和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率达到100%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目标: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系基本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具体措施:

20. 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发挥政府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完善政府服务承诺制和行政问责制,加强对政府履行承诺的监督考核,切实兑现政府对群众的承诺,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政府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21. 加强公务员信管理健全并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增强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22.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司法机关完善和加强行政管理,促进生成依法行政方面的司法建议。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府办公室牵头,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23. 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1)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监察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纪委监委牵头,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

(2)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制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审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4.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完善政公开制度规范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和细化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建设更加全面、更加权威、更加及时的互联网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政府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底前完成

25.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纪委监委牵头,委组织部、人社局、审计局,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底前完成

效果指标:

(1)实现行政监督全覆盖,政府服务承诺全覆盖,行政问责全覆盖,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

(2)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结率均达到100%

(3)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覆盖率达到100%

(4)新闻媒、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接受监督工作的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5)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l00%,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总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目标: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具体措施:

26.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西夏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加强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风险,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助救济等机制,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的治理(区委政法委牵头,公安局分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司法局、网信办等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27.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加强运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落实行政违法行为问责制度,全面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公信力。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由两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办理,切实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素质。落实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司法局牵头,各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28. 加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应诉报备制度。严格遵守《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各行政执法主体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处罚决定书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抄报西夏区司法局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严格落实《银川市行政执法部门应诉报告制度》,被诉行政案件法院做出裁定、判决的,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人民法院一审结束后将行政判决书、裁定书复印件报西夏区司法局备案。严格落实《银川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案件评查工作每年不少于二次,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司法局牵头,各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29. 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规范和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仲裁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有关行政机关要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行政裁决及其配套制度,稳步扩大行政裁决适用范围。加强行政裁决调解工作,健全行政裁决救济程序的衔接机制,在行政裁决纠纷多发领域,整合资源,探索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在维权中的负担(司法局、人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30. 健全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加大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力度,改革完善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机构,加快推进仲裁制度创新,积极配合自治区、银川市发展互联网仲裁,配合研究仲裁大数据建设,同时推动与相关部门数据互联互通,构建多方参与的网络治理协作机制(人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31. 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创新人民调解制度机制,继续推进人民调解四张网组织建设。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专业领域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符合行业、专业特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职业化、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选聘具有基层调解经验和相关专业技能,法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人民调解员。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司法局牵头,法院、区委政法委及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效果指标:

(1)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达到80%以上

(2)行政复议案件办结率达到90%以上

(3)人民调解组织在村委会、居委会覆盖率达到100%

(4)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5)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总满意度达到80%以上

(6)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7)受案必结,全区年度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

(8)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复议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9)行政机关负责人或相应人员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100%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目标: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确保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具体措施:

32.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考核管理和纪律约束。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推进力度,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以公务员诚信建设为主线,大力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不断加强行政执法机关法治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区委组织部牵头,纪委监委人社局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3.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级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举办两期科级以上领导班子法律专题讲座。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部门、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区委组织部牵头,司法局及各相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4. 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治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行政机关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工作人员集中学法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对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定期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将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和考试成绩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及提拔晋升考核依据,行政机关人员参加集中学法知识培训考试不及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区委组织部牵头,人社局、司法局、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35. 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效果指标:

(1) 举办级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法治讲座参加率达到100%;

(2) 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参加率达到90%;

(3) 社会公众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满意度达80%以上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36.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要合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要有年度计划、有具体工作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分解明确,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各部门要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西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财政予以保障(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牵头,编办、区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等各有关部门配合)

37. 强化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两镇、政府各部门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各部门分工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纲要》和《实施方案》不力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西夏区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西夏区委、人大常委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各部门每年第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区委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38. 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政府及各部门要对照指标体系逐项安排落实具体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效能标考核体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分值在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总分值中所占比重不低于10%。西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考核工作。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不得评为效能目标考核优秀等次(区委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39. 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示范。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典型示范。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引导。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区委宣传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方协调配合。各镇(街)、政府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要点工作任务,牵头部门总领工作导向,相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11月上旬,各牵头部门要对牵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送西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邮箱:xxqfzb@163.com)。

(二)根据职能转变,理清工作思路。因机构改革工作,部分单位、部门行政机构重组职权划转,应尽快梳理改革后的职能责任,确保相关工作职能承接顺畅。

(三)围绕工作重心,制定工作计划。各镇(街)、政府各部门应结合本实施方案,对照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本部门的2019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并重视相关工作资料的整合收集,为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以及年底西夏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做充分准备。

(四)注重经验总结,突出工作宣传。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至西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内容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围绕七大项目标任务,切实突出本部门工作实效,每月报送信息数量不得少于1篇(信息简报请及时发送至xxqfzb@163.com),西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将该项工作作为一项考核指标纳入年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体系。

(五)结合督查考核,压实责任担当。西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部门落实年度重点及进一步深化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通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扫一扫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