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单位:
清明节是人民群众寄托哀思、悼念亲人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是每年一次的大规模群众活动。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公墓、陵园等处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顺利进行,保护扫墓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有效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文明有序。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决策科学,协调合作。
3.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预防为主,快速处理。
二、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重点区域和高峰期
重点区域:1.榆树沟汉民公墓。2.各镇、村公益性墓地。
高峰期:2017年3月20日至4月4日为群众祭扫高峰时段;其中3月25日、26日,4月2日、3日、4日为祭扫高峰日。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西夏区清明节群众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临时指挥部。具体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处置工作。
(一)总指挥及职责
总指挥: 西夏区政府副区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节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二)副总指挥及职责
副总指挥:西夏区民政局局长
西夏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西夏区宣传部
西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西夏区安监局
市场监督局西夏分局
西夏区公安分局
西夏区消防大队
西夏交警二大队
镇北堡镇
兴泾镇
宁华路街道办事处
文昌路街道办事处
北京西路街道办事处
朔方路街道办事处
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
西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怀远路街道办事处
西夏区城管局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充分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有关的各种工作。
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西夏区民政局。成员包括民政、公安、市场监督局、城管、卫生计生、安全生产等相关。
主要职责:负责调研分析相应的数据和信息情报报送,向指挥部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各种规范性文件;负责公墓、陵园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等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负责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公共事件,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总结和推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好的经验和教训;对外宣传报道等项工作。
五、指挥部职能部门
宣传部:负责清明扫墓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利用清明节之机进行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提醒和引导广大市民避开祭扫高峰期,确保祭扫出行安全;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新闻发布工作。
政府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召开西夏区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安全应急工作协调会议;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解决清明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协调部署警力,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镇、街道办事处做好群众扫墓活动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民政局对扫墓点进行安全检查。
消防大队:负责清明节期间有关消防监督工作;做好执勤备勤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消防警力、消防车辆在现场备勤;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灭工作。
交警二大队: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协调清明扫墓期间临时增设停车场问题;增设临时交通设施,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设停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并适时采取分流措施;根据停车需求情况,临时采取占用道路停车等措施,缓解交通和车辆停放压力;扫墓现场如遇见突发情况,及时指挥疏导、疏散车辆和人流,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做好清明交通宣传工作,向群众宣传尽量避开高峰日祭扫,适时播报车辆绕行信息,减少交通拥堵。
安监局:综合管理祭扫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
市场监督局:本着不影响交通、市容环境和方便祭扫活动的原则,组织力量对清明扫墓点及周边区域进行检查,对无照乱设摊点及时查处取缔;对清明群众扫墓期间出现骨灰传销以及有关人员制造事端等情况,牵头并联合民政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卫计局(紧急救援中心):在主要祭扫点配合医疗救护车辆;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城管局:负责协调治理沿街游丧、抛撒纸钱等问题;合理设置销售丧葬物品摊位,严格控制摊商数量;加强对沿街乱设销售封建迷信用品摊位的管理,不得影响周边车辆、人员通行;负责协调查处扫墓点周边游商摊贩等问题,维护市容环境。
民政局:负责指导西夏区扫墓接待服务工作;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消防设备及器材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组织防火、灭火演练;负责扫墓点服务环境的整治工作;采取措施,倡导文明安全祭祀,减少扫墓点内的烧纸现象;做好清明群众祭扫高峰日减少大型殡仪告别活动的协调工作;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 协助城管部门制止沿街撒纸钱现象;协助宣传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通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协助交警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4.对人员进行疏散,在墓区采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总量等措施,维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协助公安交警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临时征用停车场地;
3.临时占用道路有序停车;
4.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配运力,设立临时停车站点。
(三)发现火灾险情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向指挥部报告;
4.紧急疏散扫墓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5.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
(四)出现突发事故,扫墓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协助医疗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3.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协助公安部门及时疏导各类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时,迅速报告指挥部,协助安全、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报告公安部门迅速到现场处置;
3.协助公安部门迅速抢救伤员;
4.联系消防车到现场扑救明火;
5.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理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协助公安、安全、市场监管局、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处理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发生与群众纠纷和矛盾时,接待服务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联系公安部门协调解决。
(八)在扫墓重点区域聚集上访人员时:
1.及时联系公安部门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2.尽力将上访人员带出扫墓现场;
3.做好政策、法规宣传。
七、主要工作任务
(一)清明祭扫高峰日,3月25日26日, 4月2日、3日、4日每天早7:30时至18:30时,指挥部领导、成员(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其他时间由民政局安排值班,代指挥部行使职责。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夜间巡防制度,向社会公布清明祭扫值班电话(民政局6851015),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故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对,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二)指挥部各职能部门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物资储备调集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制度。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要保证监控系统启动;应急器材、经费落实到位;各种勤务车辆(消防、救护)、仪器设备全部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
(四)加强对指挥部职能部门各种工作组成成员的培训,教育职工充分认识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安全防范。组织消防演习或培训,定期检查重点部位的灭火设备设施,排查消防隐患。
(五)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清明节高峰日,遇有突发事件,由指挥部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六)各职能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杜绝违规行为。
(七)清明节祭扫活动是广泛的群众性活动,对于清明节期间分散的群众祭扫活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道负责组织管理。要成立专门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同时,各镇、街道办事处、各陵园、公墓祭扫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拟定本单位的清明节祭扫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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