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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640103MB1F702749/2024-00002 文号 银川南线物流快速通道项目工程涉及国有 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 2024-04-0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银川南线物流快速通道项目工程涉及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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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开展银川南线物流快速通道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建设,由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该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征收,银川市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负责实施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与补偿工作。现按照《中共银川市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239)《银川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3812日第18次)《关于银川南线物流快速通道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3281要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范围

项目路线全长10公里,起点位于S305线兴泾镇与平吉堡奶农场界线交汇处,终点止于S305线与G110线十字型交叉口前范围内占地面积为351.23

二、征收时间

以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决定》为准。

三、征收部门及其委托实施单位

征收部门:银川市西夏区宁华路街道办事处

委托实施单位:银川市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

四、征收补偿依据

1.国有土地补偿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8标准执行

2.国有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照《关于印发银川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银政发〔201355号)执行。

3.国有土地上附着物的数量以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的宁夏正业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实地勘测并提供的《现场勘测记录单》及《现场作业表》统计数据为准。

4.国有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价值按照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的宁夏正业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价值进行测算。

五、征收补偿方式、内容和标准

货币补偿,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8号)文件规定给予农用地对应价格的补偿,地上附着物依据《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银政发〔201355号)文件,聘请第三方宁夏正业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地上附着物补偿最终以评估报告金额为准

六、国有土地权属单位及国有地管理使用单位

涉及征收国有土地权属单位为宁夏农垦平吉堡农场有限公司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涉及占用管理使用权单位为银川市西夏区自然资源局

七、征地面积及地上附着物

(一)土地面积:351.23

(二)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林木。泵房43.13平方米、检查井3座、限高杆2座、公交站台3个、公交站牌12个、石材路牌1个、垃圾箱告示牌1个、花池0.68亩、花池台子35.4米、石子路846.31平方米、供水管524.4米、警示桩327个、警示牌(单牌)43个、警示牌(双牌)13个、警示牌(长方牌)10个、限速带4根、里程桩(百米)117个、里程桩(公里)12个、道路景区指示牌7个、防撞栏(2棱)3013.5米、防撞栏(3棱)337.60米、高架防抛网104.5米、公示牌1个、安全提示语音播报箱1个、交通量观测探头1个、指示牌2个、地坪51.40平方米、侧柏141株、刺槐1490株、旱柳1696株、新疆杨1561株、榆树779株、白蜡3.79亩、山杏330株、山桃100株、臭椿10株、桧柏球18株、国槐9株、河北杨1444株、金叶榆2株、沙枣树22株、云杉8株、桃树23株、丁香61墩。

八、征收补偿款支付方式与期限

征收部门应付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款在征收补偿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以转账方式支付。

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征收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征收部门报请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西夏区土地整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2023607

邮箱:xxqchaiqianban@163.com

地址:西夏区丽子园北街655号城管局大楼东楼5楼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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