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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5-212/2020-00029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1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热点回应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

发布日期: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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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时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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