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MB1970391B/2022-00017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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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02-0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热点回应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已完成建档立卡信息补充完善的申请人
1.本人身份证;2.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相片(电子版)。
二、申请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的申请人
1.本人身份证;2.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相片(电子版);3.所申请省份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的
1.申请人身份证、照片;2.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
四、委托他人申请的
1.申请人身份证、照片;2.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等(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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