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西夏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640105-103/2020-00002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0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基教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2020年西夏区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1-02

【打印正文】

字号: [小][大]

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宁教基办〔2019〕48号),为确保辖区中小学生渡过一个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寒假,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放假时间

2020年,西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寒假统一放假时间为1月11日至2月15日,2月16日报到,17日正式上课。寒假期间学校不安排返校活动,不得提前开学或推迟放假,如有特殊情况,须上报教育局批准。

二、严格落实减负政策措施

(一)继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具体措施》,教育局将会同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人社、文体旅游体育广电等部门,继续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整治,重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宣传、收退费管理及学科类培训机构教学内容和时间等办学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教,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规范中小学生寒假作业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小学1-2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的相关规定,其他年级学生布置适量家庭作业,各学校按年级审核各学科作业量,最大限度减轻学生负担,让学生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三、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寒假期间,各学校要积极与社区、家庭联系,及时通过多途径将假期安排告知家长,指导家长科学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加强对孩子假期上网的教育管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指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续开展学校体育场所对外开放工作,并做好开放记录。 鼓励孩子积极参与各类科普活动、文体活动、志愿者服务,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增长知识,形成家校共育合力。利用当地的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校外综合实践基地,组织学生开展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家乡和对人民的热爱之情。学生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情况不需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盖章。

四、强化寒假安全工作

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假期安全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要对校(园)舍建筑、设施设备、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和主要场所进行一次安全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给予解决。对贵重物品要集中保管,对不使用的房屋、设施设备要断电、断水,妥善管理。要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提醒、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切实做好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建立健全假期值带班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专人在岗值班,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切实保障中小学校假期安全。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教师假期外出要向校长请假,校长外出向教育局领导请假。各学校校长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联络畅通。西夏区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值班工作进行抽查,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值班不认真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寒假值班表于1月5日前报西夏区教育局330室。

五、学生转学工作

根据《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西夏区区域内城市学校原则上不转学,外地转入西夏区城市学校的学生由教育局统一安排,转学学生不划分片区,由教育部门按照居住地周边学校空余学位调剂分配,具体流程另行通知。农村学校转学由学校负责,必须严格执行自治区消除大班额和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


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