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105-103/2020-00003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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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0-01-1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民安办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机构)办学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民办学校(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宁教发办〔2019〕4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西夏区民办学校(机构)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对经西夏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机构)幼儿园、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年检。
二、年检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法律法规政策情况。
(二)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重点检查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是否纳入学校章程,学校管理层和党组织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是否落实,党组织在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等环节是否有效发挥作用。
(三)教学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土地、校舍、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师资是否与办学层次、规模相适应,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材使用和学籍管理是否规范,校长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教学人员是否持有教师资格证。民办幼儿园是否存在“小学化”倾向,是否存在对幼儿歧视、侮辱、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等。
(四)依法办学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审批许可的内容办学,变更举办者、名称、层次、类别是否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私自设立教学点的情况。学校理(董)事会、监事会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依法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保障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五)财务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法人财产权是否落实,财务制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要求,财政性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并单独核算,是否按要求制作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是否存在举办者取得回报的情况。
(六)招生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类型及层次开展宣传和招生工作,招生广告(简章)是否经审批机关备案。民办高校、中职学校、中小学校是否按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招生。
(七)收费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或备案的标准、项目进行收费,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公示,收费票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收费问题,是否存在不按规定进行退费等现象。
(八)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是否健全,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房屋安全合格证明,消防、食品卫生、校园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九)学校上一年度年检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情况。
三、结果运用
(一)年检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西夏区将年检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平台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对审批设立不足一年的民办学校可暂不定等次。
(二)对年检不合格民办学校要责成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查验收。在复查验收通过前,不得招生,也不得进行招生、办学宣传。
(三)对自动放弃年检或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的民办学校,视作停止办学,按有关规定吊销办学许可证。对连续两年年度检查不合格且整改期满仍未达标的,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四)对于招生中存在重大问题的民办学校,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学校自查阶段(2020年1月1日—2020年1月15日)。由各民办学校根据本通知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第二阶段:西夏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检查阶段(2020年1月16日—2020年3月16日)。对所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进行检查,认真梳理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汇总检查情况。
第三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20年3月17日—2020年4月10日)。西夏区教育局对年检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对年检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落实,并向自治区教育厅提交书面年检工作总结报告及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
第四阶段:自治区有关厅(局)核查阶段(2020年4月11日—2020年4月30日)。教育厅对西夏区的年检结果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到位,检查走过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民办学校(机构)年检工作是依法加强民办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规范民办学校(机构)办学行为的重要举措,民办学校(机构)要高度重视,教育局将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属地民办学校(机构)年检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年检工作,确保按步骤按要求完成年检工作。
(二)请各民办学校(机构)根据年检情况填写《2019年自治区民办学校年检情况汇总表》(附件1)《自治区民办学校年检审核表》(附件2),在自查结束后同年检工作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所报数据、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表格及年检工作总结要有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1月15日前报西夏区教育局330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张红洲 2081979
电子邮箱:84562980@qq.com
民办幼儿园:芮海燕 2081979
电子邮箱:2582735686@qq.com
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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