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105-103/2021-00359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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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08-03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教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辖区各幼儿园:
现将《银川市西夏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西夏区2021年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信息统计表
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
2021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西夏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等精神,进一步规范辖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更好地提供入园指导服务,结合西夏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积极构建面向适龄幼儿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适龄幼儿的合法权益、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辖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公益性、普惠性原则。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二)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确保入园率稳步提高。
(三)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原则。各级各类幼儿园应按照相应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招收适龄幼儿入园,不得针对幼儿和家长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测查。
(四)结合实际、稳步推进原则。各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和服务辖区内的适龄幼儿数,合理制定招生计划数和班额数,稳步推进招生工作。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收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二)城市公办幼儿园招收西夏区户籍幼儿。户主为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幼儿户籍迁入西夏区时间截止2021年8月3日。在学位充裕的情况下,城市公办幼儿园可招收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各幼儿园负责具体招收事宜。
(三)农村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幼儿园周边西夏区户籍幼儿入园。在学位充裕的情况下,可招收周边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各农村公办幼儿园负责具体招收事宜。
(四)各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招收在辖区居住的西夏区户籍幼儿及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四、招生计划
西夏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计划详见《银川市西夏区2021年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信息统计表》(附件)。
五、招生方式
(一)城市公办幼儿园的报名采取家长网上登记、幼儿园线下核验证件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登记幼儿人数未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幼儿园按照登记幼儿人数全部接收,不进行电脑派位;凡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超出该园计划招生数,由教育局指定时间和地点,组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农村公办幼儿园报名采取现场登记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未超出该园招收计划人数,幼儿园按照登记人数确定入园幼儿名单;凡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该园招收计划人数,由所在幼儿园组织,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三)企事业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
(四)民办幼儿园在西夏区招生方案发布后,可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在满足周边小区入园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接收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各民办幼儿园须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发布本园具体招生方案,制定应急预案,8月5日前上报教育局备案。
六、招生程序
(一)城市公办幼儿园
1.发布方案。8月3日,发布《银川市西夏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网上登记。网上登记时间为8月5日8:00至8月9日18:00。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由家长关注“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后进行网上登记。登记完成后须保存登记成功短信原文备查。每名幼儿只能选择1所公办幼儿园登记,重复报名无效。
3.核验资料。核验资料时间为8月6日8:00至8月10日18:00(工作日)。家长根据短信通知,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遵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到所登记的幼儿园核验材料。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材料现场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前期登记的信息不予认可。登记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幼儿登记资格。
4.电脑派位条件。幼儿园现场核验报名材料后,确定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凡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未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由幼儿园确定入园名单并对外公示,剩余学位由幼儿园采取登记报名方式,招收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凡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由教育局通过组织公开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教育局启动公开电脑派位工作前,由幼儿园公示参加电脑派位的幼儿人数。
5.电脑派位要求。8月13日,由西夏区教育局指定时间和地点,组织相关的城市公办幼儿园依次进行。电脑公开派位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家长代表由公证部门随机抽选后,幼儿园负责提前通知)参与。电脑公开派位后,现场公布入园幼儿名单。登记在同一幼儿园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捆绑在一起参加派位,若派中则同胞幼儿均派中,占招收幼儿名额;若未派中则同胞幼儿均未派中。
西夏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干部、公证人员、教育局工作人员、街道或社区工作人员,负责全程监督电脑公开派位。
6.公布剩余学位。8月16日,西夏区教育局通过“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发布各公办幼儿园剩余学位,由各幼儿园进行补录。
(二)农村公办幼儿园。8月3日发布招生方案后,各园面向社会公示招生人数、条件、程序及要求。8月5日至8月10日,幼儿家长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选幼儿园登记报名,幼儿园现场核验证件后,确定招收人数。凡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未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由幼儿园确定入园名单并对外公示;凡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由幼儿园组织公开摇号确定入园的幼儿名单。
(三)企事业办幼儿园。8月3日发布招生方案后,各园自行确定招生时间,按照招生方案要求组织招收幼儿。
(四)民办幼儿园。8月3日发布招生方案后,各园自行确定招生时间,按照招生方案要求组织招收幼儿。
七、妥善做好特殊幼儿群体入园工作
各幼儿园要积极落实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政策和相关教育优待政策,安排具有接受普通学前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教育局根据各公办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在2017年以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从自治区离职就读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回宁就业的人员)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入园。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行职责。园长是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幼儿园招生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全局需要,圆满完成招生工作。同时各园须制定招生风险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家长诉求。
(二)规范招生标准。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认真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任何赞助费用。要严格执行西夏区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按计划完成招生。各幼儿园不得举办学前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民办幼儿园招生情况纳入当年年检考核。
(三)强化监督问责。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招生全过程监督,畅通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招生行为。西夏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幼儿园招生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开展招生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幼儿园要广泛宣传招生方案、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同时做好热点问题的政策解释和宣传引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政策咨询电话:0951-2077852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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