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694317749E/2024-00151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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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10-0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采购招标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西夏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全面做好2025年西夏区森林管护工作,确保西夏区营造林成果,现就西夏区2025森林抚育作业设计项目询价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采购方式
询价
二、采购单位
银川市西夏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马军,0951-8772767,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655号)
三、项目概况
西夏区8500亩森林补植补造、养护管理等内容进行作业设计。
四、项目预算
最高项目报价上限不得高于11万元(采取一次性报价),项目服务费以合理、报价最低的1家供应商为本项目编制单位,超出最高报价无效。
五、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公司所有股东名单、公司监事的名单及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法人证书或法人代表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
(2)信用中国网站《法人和其他组织概况》复印件;
(3)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复印件;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复印件;
(5)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
的纳税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是零报税的提供具有税务部门盖章纳税证明)和
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投递材料;
2.中选供应商未能履行邀标询价采购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的商品与中选时的样品不符,采购单位退货后将记录在案,中选供应商必须按中选标总金额的10%给予采购人作为赔偿外,还要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相关费用。
六、报价文件提交
(一)接收报价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0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5日17:30(北京时间)以后不再接收新的报价文件。
(三)报价材料接收地点
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655号117办公室。
(四)报价材料内容及格式要求
有意参与者,请根据报价文件内容和格式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套,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并审核其原件。
(五)报价文件密封及标记要求
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密封在密封专用袋中,并在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封皮上写明:致:银川市西夏区自然资源项目名称:注明:“请勿在比对时间之前启封 ”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报价文件未按上述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西夏区自然资源局不对报价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七、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自然资源局109会议室。
银川市西夏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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