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4-09-03 |
---|---|---|---|
来源 | 西夏区自然资源局 | 解读单位 | 西夏区自然资源局 |
一、《禁火令》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中秋国庆节假日即将到来,进入林区的人员、车辆将急剧增多,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日益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禁火令》。
二、《禁火令》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森林草原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三、《禁火令》适用范围和期限?
答:《禁火令》适用范围为西夏区内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200米范围以内所有区域。《禁火令》从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6月1日。
四、禁止性野外用火行为有哪些?
答:禁止烧荒、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炼山造林、烘烤加工、爆破作业等生产性用火;禁止坟头烧纸、烧香点烛、燃放鞭炮、吸烟、烤火、打火把、放孔明灯、野炊和举办舞火活动等一切野外用火;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禁止可能引起火灾的车辆进入戒严区。
五、森林禁火期间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各地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加大宣传、巡逻和督查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和查处,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派员严防严守。要做好应急保障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组织专业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杜绝各类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六、违反《禁火令》有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联系电话:0951—6851190;0951—3066119
原文链接:银川市西夏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扫一扫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