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西夏区自然资源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25-02-26
来源 西夏区自然资源局 解读单位 西夏区自然资源局

文字解读《西夏区垦地融合高质量发展试点区域内农一队、农八队、农十一队、项目办、砖厂征拆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5-02-26

【打印正文】

字号: [小][大]


一、农一队征收是按照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征收?

答:国有农场土地性质为国有,但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垦系统管理相关规定,其征收程序参照集体土地,目前银川市现行国有和集体土地征收政策均不能完全适用于国有农场征收工作。为此,银川市针对国有农场的特殊性,综合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的优势政策,制定了单独的征收补偿意见。

二、为什么政府只征收房屋和地上附着物,土地的补偿款不发给我们?

答:您房屋院落所使用的土地,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在2018年由农垦集团无偿移交给西夏区人民政府了,西夏区人民政府已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通俗来说,就是您房屋院落所使用的土地本就是西夏区人民政府的,西夏区人民政府不需要征收,也不存在土地补偿问题。

三、农一队的征收标准比其他地方的高还是低?

答:银川市制定的贺兰山农牧场征收补偿实施意见参照了银川市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政策相关内容,其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与现行补偿标准基本一样。但奖励、补助等优惠政策标准是高于其他区域的。

四、银川市其他征收政策中都有房屋安置的相关规定,为什么我们没有?

答:并非没有房屋安置政策,而是通过“房票”安置替代了原有实物安置政策,“房票”安置属于实物安置的一种特殊方式,通过“房票”购买住房,其选择性更多。

五、发给我们的补偿款不够买房子的,但是我们现在没房子住,怎么解决?

答:各级政府和农垦集团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了,为确保您“户有所居”,分别组织了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等房源,根据您的自身经济情况购买,确因经济情况不佳无法单独购买住房的,西夏区人民政府推出了共有产权房购买政策,即:您和政府对一套房子共同具有产权,将来您经济条件好转了,可以从政府手中将产权买回去,那时,这套房子就是您的独立产权了。如果上边所说的房子您都无力购买,政府和农垦集团也可以为您提供配租房,解决您的住房问题。

六、你们征收的房屋存在产权争议怎么办?

答:如果您的房屋产权存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争议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并进行公证,我们依据公证书与实际权利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二是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由法院裁判文书确定实际权利人,我们将依据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七、征收过程中如果户主去世了,那么补偿款谁来领?

答:自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果户主去世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户主去世前留下有效遗嘱对房产进行了分配,由遗嘱继承人签订协议领取相应的补偿款,如果户主没有留下遗嘱,由其法定继承人签订协议并领取补偿款。如果户主连同配偶都去世了,则由具有继承权的人领取。涉及多子女的,我们将依法告知到每一个子女,经子女协商一致并共同出具书面证明或依据法院裁判文书,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补偿款。

八、我家的房子没有房产证,都是从别人手里买来的,能按照正常标准补偿吗?

答:自治区党委、政府在相关文件中明确要求,针对国有农场历史遗留的房屋和人员身份问题不再追究其来源,按照房屋现状和现持有人进行认定。在征收预公告发布之前已经存在的房屋都按照尊重历史的原则予以认定,可以与持有房产证明的当事人享受同等补偿标准。

九、我是本场职工,前几年农牧场分房子没给我分,这次征收为什么我和其他已经分了房子的职工补偿标准是一样的?

答:农垦集团历史上分配房屋的行为,实际为农垦系统内部的福利补贴性质,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分房。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农垦集团和贺兰山农牧场已经制定具体方案,对未享受住房福利补贴的本场职工另行采取措施解决。您所说的农垦集团历史上住房福利补贴问题,与此次政府拆迁无关。

十、我家人口比较多,拆迁后如果买一套房子或者租住一套配租房都住不下,如何解决?

答:如果您家户籍人口比较多,可以申请以下解决途径:一是将您的补偿款换算成“房票”后,可拆分使用“房票”购买一套以上房屋。二是确实无力购买房屋,可通过配租房解决住房问题,您的子女如果达到已结婚的分户条件,可将您和子女的户口分开,分别申请配租房。

十一、拆迁后,我们都没有收入来源了,生活困难,怎么办?

答:如果征收后,您的家庭失去了收入来源,若您符合条件,可在搬迁后的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村委会按规定申请低保,也可以申请政府公益性岗位解决收入问题。

十二、我们用“房票”买的新房用不用上税?

答:您使用“房票”购买新房,在“房票”载明的钱数范围内是免税的,超出的部分,您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如果您使用“房票”购买的新房将来二次转卖时,是需要缴纳全部税费的。

十三、发给我们的补偿款用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政府因征收您的房屋而向您发放的征收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十四、我的户口不在银川,还在老家呢,能用“房票”买房吗?

答:自治区和银川市党委、政府针对此类情况给予了特殊政策,也就是不区分户籍和人员身份,享受同等征收政策,即使您的户口不在本地,也可以选择使用“房票”购买西夏区范围内的房屋。

十五、我觉得政府征收标准太低了,还有其他解决途径吗?

答:如果您认为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低,可自费通过评估公司现场评估来确定您家房屋和附属设施的补偿价值。我们会向您提供目前在银川市注册的具有评估资质的公司,由您自行选择1家。无论评估结果高于还是低于补偿标准,评估结果将作为您家房屋和附属设施补偿价值的唯一依据,您对评估结果签字按手印确认后,我们将按照您确认的评估报告所载金额对您进行补偿。

原文链接: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求《西夏区垦地融合高质量发展试点区域内农一队、农八队、农十一队、项目办、砖厂征拆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扫一扫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