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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5-109/2020-00095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9-2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热点回应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微信号:rsbzwwx)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0年国庆中秋加班工资怎么算,定了!

发布日期: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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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

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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