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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788210539Y/2023-00051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1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社会保障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殊群体缴费补贴标准及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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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殊人群缴费补贴标准

1.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

对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符合参保条件且缴费困难的人员,政府在为其按照100元最低缴费档次给予50元代缴养老保险费的同时,对应100元的缴费档次再给予30元的缴费补贴。即个人缴费50元,政府补贴80元。

2.城乡重度残疾、三级和四级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

对城乡重度残疾、三级和四级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符合参保条件且缴费困难的人员,政府在为其按照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给予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的同时,对应100元缴费档次再给予其30元的缴费补贴,个人不缴费。

3.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对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符合参保条件且缴费困难的人员,政府在为其按照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给予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的同时,对应100元缴费档次再给予其30元的缴费补贴,个人不缴费。

4.脱贫人口

对脱贫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即个人缴纳100元,政府给予30元财政补贴。

5.城乡独生子女户、计划生育纯女户和“少生快富”工程户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3年奖励缴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29元,一并计入当年个人账户。

6.村干部

个人缴费按照全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6%缴费,自治区和县(市、区)财政按照24%的比例给予补贴。

即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629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943元;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943元。

对新农保制度实施前,已经离职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同时,按任职年限再给予适当补贴,具体为:任职3年至9年的,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5元;任职10年至20年的,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10元;任职20年以上,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15元。

二、特殊人群参保城乡居民养老需携带的材料

计生户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或少生快富荣誉证书等原件

村干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任命聘书或文件原件

劳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劳模证书原件

三、特殊人群参保城乡居民申报领取待遇流程

在参保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本人提供身份证及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原件,经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初审上传要件后,上报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从到达60周岁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2023年提标后银川市基础养老金增加至280元,同时向高龄人员适当倾斜(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2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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