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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18-08-15
来源 西夏区 解读单位 西夏区

政策解读:《2018年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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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暨自治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2018年第一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428日以宁农工小组办发〔20187号文件印发全区,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作出如下政策解读:

  一、整治的目标是什么?

  今年的整治目标是实现“四个明显下降”,即:拖欠工资举报投诉案件明显下降、涉及人数明显下降、拖欠金额明显下降、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职工(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整治的范围有哪些?

  整治范围覆盖了全区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含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企业自建项目及设备安装工程)和化工、轻纺、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 

  三、整治的重点是什么?

  今年的专项整治在继续解决工资支付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和用人单位侵害职工劳动权益两个突出问题的同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资和欠薪陈年积案化解难度大两个突出问题。并在劳动关系方面提出要进一步解决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不明显两个突出问题。

  四、整治的措施有哪些?

  针对以上专项整治6个突出问题提出了10项具体整治措施: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对农民工工资负监督管理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负总责,分包企业负直接责任,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理;二是严厉打击源头性欠薪行为。强化工程项目建设各环节管理,对违法转包、分包,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等情形加大处理处罚力度;三是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重点打击企业不落实实名制管理、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履行工资支付责任、以借欠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等行为;四是严格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所有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使用过工资保证金的续建工程项目,要按照剩余工程量核定缴纳额度并足额缴纳;五是全面实行工资银行支付制度。对未落实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规定的企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和抽查对象,必要时现场监督工资发放情况;六是严格落实欠薪欠费违法行为查处机制。及时处理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非法讨薪的违法犯罪行为;七是积极化解欠薪陈年积案。要求各地采取拍卖、融资等多种方式,积极化解欠薪陈年积案,所有积案于7月底前全部得到有效稳妥的处置;八是开展解决企业欠薪欠费问题专项行动。积极做好欠薪欠费清偿工作和困难企业职工稳控工作,密切关注困难企业经营状况,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九是积极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作用;十是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积极引导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将劳动关系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

  五、提出了什么样的工作要求?

  要求各地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精准建账,明确职责,健全保障措施,加强宣传培训,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自治区各相关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完善措施,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自治区每季度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力争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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