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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010093749A/2023-00085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0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热点回应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宁夏频道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今天,宁夏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发布日期: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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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婚姻登记领域“放管服”改革,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宁夏民政厅积极争取全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经国务院批复,宁夏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跨省通办”试点地区,自2023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试点期限为2年。

试点期间,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宁夏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在全区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双方均非宁夏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近年来,宁夏民政厅按照民政部和自治区政府要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升级改造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新增人脸识别、指纹采集、业务办理音视频采集等功能,支持婚姻登记电子证照签发、管理,稳步提升全区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自2021年7月起,民政厅在银川市开展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2022年8月1日,在试点基础上,宁夏实现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区内通办”,截至目前办理跨区域婚姻登记3582对,获得办事群众广泛好评,为“跨省通办”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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