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010093749A/2024-00046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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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2-2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热点回应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来源:宁夏日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本报讯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赵锐)2月18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编制并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3年)》。
年报显示,2022年全区机动车保有量达214.9万辆,比2021年增加12万辆,增长5.93%。其中,银川市汽车保有量位居全区首位,是全国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的84个城市之一。2022年,全区机动车五项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挥发性有机物(VOCs)、颗粒物(PM)和碳氢化合物(HC)排放量分别为40563.31吨、73221.11吨、16333.83吨、297.13吨和18884.01吨,较2021年分别增长1.59%、10.92%、4.73%、0.74%和6.54%。
按照燃料类型划分,2022年,全区柴油机动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分别为33837.91吨和297.13吨,占全区机动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总排放量的比例分别为83.4%和100%;全区汽油机动车挥发性有机物、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为14899.62吨、17683.27吨和60673.78吨,占全区机动车挥发性有机物、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碳总排放量的比例分别为91.2%、93.6%和82.9%。
2022年,全区在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共有89家,共检验车辆107.49万辆,合格率为99.95%。宁夏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全区移动源尾气排放监督抽测,抽测在用机动车1047辆次,合格率为80.52%;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312辆次,合格率为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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