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010093749A/2022-00145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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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03-3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政策法规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来源:银川发布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宁夏将部分中医医院制剂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近期,宁夏医保局根据基本医疗保险三项目录调整工作机制,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按程序申报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经受理、评审、测算及议价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3个中医治疗性医院制剂消食化滞液、紫参凝胶、筋骨痛消液和1个体现中医传统治疗手法的中医诊疗项目腱鞘囊肿挤压术纳入了宁夏医保支付范围,并于2022年3月10日起正式执行。
据悉,本次目录调整引入了准入谈判机制,组织专家对拟纳入支付范围的医院制剂进行议价谈判,并以谈判确定的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3个中医治疗性医院制剂经谈判准入后,价格降幅约为22.37%。此次目录调整将减轻患者费用负担,提升参保患者医疗保障待遇的获得感,支持中医药传承发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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