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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010093749A/2023-00042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1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政策法规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来源:宁夏日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夏市场监管厅出台硬核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发布日期: 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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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印发《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准入准营更加便利、加大标准制定奖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等方面出台22条“硬核”举措,全方位优化提升有利于民营经济创业创新创造的政策制度和发展环境,持续助力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推动准入准营便利方面,我区将探索推行民营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深化民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实施“自主申报+告知承诺+智能确认”,提升企业开办办理质效。全面推行“一照多址”改革。畅通民营主体退出机制,深入推进民营主体准入准营改革,实行“证照分离”,让企业“领照即开业”。持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着力降低民营企业制度性成本。加强涉企收费治理,切实推动惠企收费政策落地。规范日常监督检查,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较好企业做到“无事不扰”。优化民营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引导企业有效规避失信风险。服务壮大城乡电商主体队伍,促进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全方位质量技术支撑。推行“轻微免罚”和“首违不罚”,对违法情节较轻的给予一定时间的“观察期”,依法准确审慎适用强制措施,保护民营主体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我区将加大标准制定奖补力度。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民营企业,每项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助;制定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金补助;达到“领跑者”标准的团体标准,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金补助。对制定水平高、覆盖范围广、应用效果好的团体标准,评估确认后一次性给予民营企业8万元资金补助。

在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方面,培育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主体示范试点,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支持。实施民营企业商标品牌和专利扶持计划,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引导企业打造地理标志品牌,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每件分别补助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不低于2亿元担保贷款,用于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并对评估费给予90%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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