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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010093749A/2023-00185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1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政策法规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来源:银川日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我市出台《实施意见》推进园区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

发布日期: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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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0月9日从银川市工信局获悉,我市近日印发《银川市关于推进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盘活全市产业园区闲置低效用地,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推动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共包含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处置范围及认定标准、处置方式、扶持政策、工作保障七个部分,自2023年10月26日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6日。

依据《实施意见》,对于新增用地严把前端,园区新增工业项目用地宗数20%以上,原则上采取“标准地”供应,从源头上减少闲置低效用地问题的产生。对于存量用地,利用1~2年时间,通过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可推广的盘活利用典型案例。产业园区集约发展稳步提升,每年的闲置土地处置量要达到园区闲置土地总量的20%以上,工业类园区用地产出强度年均增长8%以上,年均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0家以上,实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

《实施意见》明确,闲置用地的认定标准按照国家《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确定;低效用地主要指开发未完成、开发不达标等类型,从土地的开发利用、上缴税收、营业收入以及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11种低效用地情形。按照《实施意见》,闲置用地可以通过政府主导改造、企业接受改造、司法机关处置3种方式清理处置;低效用地通过“退二进三一批、增产扩能一批、招商引资一批、限期开发一批、税费征缴一批、连片开发一批、转让盘活一批”开展盘活利用。

《实施意见》提出,积极鼓励企业开展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利用,从支持项目投资建设、给予项目拿地奖励、鼓励开展自行改造、降低用地交易成本、支持企业撤并重组、分割转让盘活利用、优化全流程服务、支持企业搬迁改造、开展多形式金融服务、优先开展法律服务、强化园区企业奖励11个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支持企业及园区开展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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