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法规

索 引 号 11640103010093749A/2023-00197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0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政策法规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来源:银川日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我市出台公积金新规

发布日期: 2023-11-03

【打印正文】

字号: [小][大]

本报讯(记者 李鲲鹏)记者11月2日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调整了多子女无房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银川市无自住住房租住商品住房的,每月可申请提取1次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二孩家庭租房年提取额提高至26400元,三孩及以上家庭租房年提取额提高至31200元,多子女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年提取额不变,仍按实际房租提取。

今年10月份,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银川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办法进行了修订,增加“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将购买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至“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通过整合家庭购买力,减轻购房者的资金压力或购房成本,支持缴存职工特别是青年群体的购房需求,有效激活长期沉淀的住房公积金资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增加“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相关条款。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减轻缴存职工资金周转压力,释放住房需求,为青年群体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进一步明确“贷前提取”相关提取情形。增加了“职工购买自住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贷款前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需留足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求的账户余额,且该套住房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房屋总价款”,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可提可贷。

进一步加大“租购并举”支持力度。进一步放宽租房提取条件,将“在工作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城市无房”的条件修改为“在银川市无房”即可申请提取;提高租房的提取额度和频次,年提取额度由16200元提高至21600元,“每年可提取一次”改为“每月可提取一次”,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

在原有的“使用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商业性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基础上,增加了“职工可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相关提取情形,实现既可按年提取也可按月提取。

进一步放宽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时间范围。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条款中,将“正常还款一期后可提取”的限制删除,将偿还住房贷款开始提取时间提前至职工住房贷款发放日;增加“提前结清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提取情形,将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截止时间由贷款结清日扩展至贷款结清日起一年内。

增加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同借款人销户提取”的情形。解除了“缴存职工作为共同借款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按照销户提取”的限制规定。通过全方位考虑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细化和创新提取业务类型,充分满足缴存职工多元化的住房需求。

此外,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通过强化数据互联,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便民作用,运用共享数据平台优化业务流程,简化提取要件。离退休提取条款中,进一步明确了离休、退休、提前退休的办理要件,简化了办理手续;解除劳动关系提取条款中,取消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要件;推行网上提取业务模式,明确了6个线上业务办理渠道,采用数据信息联网核查手段加快提取业务审批效率,明确了提取业务办结时限,为缴存职工提供简单高效便捷的服务,实现住房公积金服务的整体升级。

扫一扫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