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010093749A/2024-00080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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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3-22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政策法规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来源:新消息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本报讯 (记者 倪会智)3月21日,自治区科技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于5月1日起施行,将进一步统筹优化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设置和管理,强化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夯实基础研究人才储备。
自治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是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类型之一,重点培养能够承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重点基金以上项目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支持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选拔科学素养深厚、学术前瞻性突出的学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杰青项目评审重点评价内容包括:近3年取得的原创性或代表性科研成果;提出创新思路和开展基础研究的创新潜力;研究方向或领域对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等。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需要自主组建科研团队,并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成员调整。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宁夏科技厅对承担杰青项目通过验收、创新能力和潜力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进行长周期支持。对项目资助期内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或重点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支持其带领团队自主开展基础研究;对项目资助期内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支持其带领团队自主开展基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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