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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010093749A/2024-00264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0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政策法规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来源:新消息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明年1月1日起 宁夏电动自行车上路要带“身份证”

发布日期: 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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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政策吹风会举行。

今年9月26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登记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和注销登记,实现了电动自行车登记闭环管理。

全区公安机关将持续对电动自行车全面实施登记管理。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正式号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提交购车发票、车辆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并现场交验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查验车辆和审核相关资料后,对车辆符合标准、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且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当场登记并发放号牌。办理注册登记前,可以凭购车发票和合格证书上道路行驶。对进入《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摩托车发放摩托车号牌,按照机动车管理。对《规定》实施前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实施不超过3年的过渡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不需要考取驾驶证、购买第三者强制保险。悬挂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在3年过渡期内上路行驶的,参照非机动车管理,赋予非机动车的通行路权,也不需要考取驾驶证、购买第三者强制保险。

电动自行车如何上牌?

●通过手机App“掌上办”

●1400多个网点皆可登记

●销售网点即可安装号牌

为方便群众,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建设了全区统一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该系统依托手机App实现登记上牌“掌上办”,服务人员通过手机拍照采集录入有关信息资料,整个操作过程不超过10分钟。

同时,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交警中队、派出所和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共设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网点1400余个。

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可直接办理登记服务,实现“带牌销售”,在消费者购买自行车的同时,办理登记并安装号牌。

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如何解决?

●已建住宅小区引入第三方或物业自营

●老旧小区改造将充电设施列为必建内容

●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院落增设充电设施

在已建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方面,对有物业服务、功能配套较全的小区,积极引入第三方或物业服务企业自营,通过市场化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

对263个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试点的小区,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列为必建内容,增设充电端口9000余个。对无物业小区或独栋楼,争取纳入政府民生事项,统筹资金建设停放充电设施。同时,积极推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利用院落内部场所增设停放充电设施,做好“满电回家”,缓解小区充电压力。

截至目前,全区近5000个已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含电动摩托车)保有量110万辆,按照4比1的配建比,已建成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32.1万个,其中开展全链条整治以来新增充电端口8.9万个。

如何确保非机动车道畅通无阻

●改扩建道路不得挤占非机动车道

●设置非机动车左转、右转车道

●定期维护路面确保无坑洼

《规定》提出,市县政府应制定并实施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道路、停放场所、充电设施等基础设施规划。改扩建城市道路不得挤占非机动车道。

在完善非机动车道路建设方面,将采取以下措施:科学规划非机动车道,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在道路规划和设计阶段,统筹推进非机动车道建设,合理规划非机动车道布局和宽度,确保非机动车道畅通无阻;灵活设置隔离设施,采取建护栏、绿化带等隔离设施,将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隔离开来,提高行驶安全性;明确标识非机动车道,在非机动车道上设置白色实线或其他明显标识,提醒行人注意安全;合理增设交通信号灯,协调交警部门在交叉路口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左转、右转车道,增设非机动车道信号灯,提高非机动车行驶效率;定期维护路面状况,定期对非机动车道进行维护,确保路面平整、无坑洼或者其他障碍物。

宁夏市场监管部门没收“非标”电动自行车550辆

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宁夏无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等生产企业的实际,摸排电动自行车经营户1139户,逐一排查风险隐患和质量问题,坚守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底线;暗查16个市县68家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及时纠正经营者进货查验不严、台账建立不规范等问题,督促经营者从源头严把进货关口;指导美团、饿了么等平台配送企业优化配送管理制度,号召全体骑手不非法改装、不超速逆行,从末端遏制非法改装需求;严查违法行为,紧盯流通领域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全覆盖、多频次开展检查。

截至目前,累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户4580家次,立案203起,没收“非标”电动自行车550辆,罚没款合计150.70万元,有效遏制了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市场监管部门对屡查屡犯、恶意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查,坚决守护流通领域销售环节质量安全底线;紧盯线上线下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门店,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靶向性抽检,严查抽检不合格产品和经营主体,切实防控和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督促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杜绝销售不合格、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与消防、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溯源和惩戒力度。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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