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010093749A/2024-00088 | 文号 | 银西政办发〔2024〕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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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4-0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政府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西夏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西夏区能源保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银川市西夏区能源保供方案(2023—2025年)》已经西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银川市西夏区能源保供方案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稳定供应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切实落实《自治区能源保供方案(2022—2025)》、《银川市能源保供方案(2023—2025年)》要求,坚定扛起能源保供重大政治责任,确保西夏区能源安全可靠供应,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煤炭供应
1.严格落实存煤要求。坚持电煤存量报告机制,煤电企业要加大电煤采购力度,依托现有煤仓落实煤炭储备要求,确保煤电企业(含自备电厂)存煤可用天数达到国家及自治区要求。(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宁夏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
2.全力保障民生用煤。扎实做好群众冬季取暖保障工作,为农村困难群众提供平价煤,足量解决取暖用煤,确保困难群众有煤烧、烧得起,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用煤。各涉农镇(街)于每年十月上旬前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平价煤需求统计及收费工作,于十一月上旬完成平价煤运输发放工作,确保群众冬季取暖。(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各涉农镇(街))
二、保障电力供应
3.落实自备电厂发电责任。督导中石油宁夏石化公司、赛马水泥等企业,科学合理利用自有热压自备电厂,确保企业用电高峰期的正常生产用电需求。对无合理理由造成下网负荷落实不到位的自备电厂进行限电限产。(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国网银川供电公司西夏分公司、中石油宁夏石化公司、赛马水泥)
4.深化电力运行管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鼓励煤电企业加大灵活性改造,引导社会资本建设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等新型储能设施。积极鼓励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强化电力需求管理,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落实自治区需求响应补偿激励机制,鼓励引导用户侧可调节负荷资源参与供需平衡。(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各相关镇(街),国网银川供电公司西夏分公司、宁夏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
5.提升应急保供能力。完善电力应急保供机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动态调整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切实保障居民生活和重要用户电力可靠供应,确保非极端情形不限电、极端情形限电不拉闸。加强预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防范和快速响应能力。(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国网银川供电公司西夏分公司、宁夏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
6.提升电源支撑能力。因地制宜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充分挖掘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屋顶等屋顶资源,着力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同步探索实施“光伏+生态”“光伏+农业”等农光互补、顶光互补的立体开发综合利用项目。(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中关村双创办)
7.推动储能科学配置。加快推进吉洋绿储200MW/400MWh共享储能项目建设、推动中电银川中关村双创基地共享储能项目前期建设,不断提升调峰能力,推动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中关村双创办)
三、保障燃气供应
8.强化燃气应急保障。强化天然气用量监测,对可能出现的供需问题及时作出预测预警,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在供气紧张时,按照化肥用气、直供工业、城燃非居民用气先后顺序进行压减,切实保障民生稳定用气。积极协调上游供气企业保障民生用气合理增量需求。(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城乡住房住建和交通局、各城燃企业)
9.建立燃气保供惩戒机制。发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作用,配合银川市对燃气企业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根据情形将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企业纳入石油天然气行业失信名单,有关信用信息归集至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规进行失信联合惩戒,以监管规范责任落实,压实城燃企业保供及储气责任。(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各镇(街),各城燃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西夏区能源保供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李颖 西夏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马珍 西夏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西夏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城乡住房住建和交通局、商务经合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自然资源局、中关村双创办、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西夏区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镇(街)分管领导,中石油宁夏石化公司、国网银川供电公司西夏分公司、宁夏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赛马水泥公司、各城燃企业分管负责人。
小组成员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发生变动后,由相应岗位的继任领导担任,不再另行行文调整。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牵头做好西夏区能源保供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能源保供重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部门、各镇街、各企业要讲政治、顾大局、稳产量、保供给、保安全,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有关部门落实好服务责任,强化重点能源项目土地、资金、能耗、环评、用电、用水、安评、稳评、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和要素的保障。能源企业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做好能源保供工作。(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各能源企业)
(三)加强财税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保障煤电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增加煤电企业信贷投放和转贷资金规模,适当降低贷款利率,不得违规抽贷、断贷,确保煤电企业现金流稳定。落实自治区煤电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阶段性缓征政策,减轻煤电企业资金压力。(责任单位: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西夏区税务局)
(四)加强宣传引导。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全社会科学用能、节约用能、错峰用能。(责任单位:宣传部、网信办,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镇(街),国网银川供电公司西夏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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