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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3010093749A/2024-00113 文号 银西政办发〔2024〕22号
发布日期 2024-05-1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政府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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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垂直管理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作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全面推动西夏区法治建设,结合西夏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西夏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服务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领导

1.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自治区、银川市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引导西夏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牵头单位:司法局、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建立涉众、涉外等重大复杂案件跟踪和风险排查机制,梳理西夏区本年度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以及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并及时向上级行政复议机构报告情况,各部门、各镇(街)对涉众、涉外等重大复杂案件有关工作的重要进展、重点问题以及引发的重大案件等,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强化廉政意识。健全完善廉洁办案规章制度并严格推动落实执行,建立行政复议办案述廉机制。严禁行政复议人员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违规接触交往,严禁违规过问和干预正在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全力保障重大发展战略。对照区市党委政府及西夏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找准行政复议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着眼助推“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涉及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源保护管理、重要利益关系协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的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复议服务保障,使(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争议化解等非诉讼方式成为化解争议的主要方式。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涉企案件行政复议受理工作,拓展涉企案件受理“绿色通道”。提升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财政等涉企领域案件的办理及调解力度,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快审快结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缩短办案期限。西夏区行政复议机构要会同工商联、商会开展行政复议服务民营企业活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工商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着力加强重点民生领域案件办理。切实提升社会保障、食药安全、房屋征补、生态环境、卫生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加大监督纠错力度,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彻至案件办理全过程。严格依法办理土地管理领域行政复议案件,重点推进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耕地占补平衡等制度要求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综合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

7.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西夏区行政复议机关要积极运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以及在政府门户网站接入行政复议申请端口,健全线上案件受理机制,各行政复议咨询窗口要充分发挥咨询指引功能,引导群众准确表达诉求,提高群众申请复议的便利度。

牵头单位:司法局、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容缺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坚持“应收尽收、存疑先收、容缺受理”原则,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依法受理,对审查受理期限内暂时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可以先行受理,最大限度扩大行政复议救济覆盖面。对依法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适合调解的,及时引入调解渠道进行化解。

责任单位:司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提升行政复议审理质效。西夏区行政复议机关要建立集体议案、审核把关行政复议办案机制,健全证据核查机制,完善听取申请人意见、公开听证等机制。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案件提供参考意见,组织召开委员会案审会议开展论证,提供法律参考意见。探索案件简繁分流机制,对涉众、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运用听证程序进行审理,建立健全会商研判机制,积极稳妥处置;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可以运用远程听证、视频调查等方式加快审理,审理期限应进一步压缩。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加强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建立复议决定履行“一案一报告一回访”制度,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具有履行义务的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台账并严格监督落实生效决定履行,在履行决定后的10日内将履行情况报告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在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或接到履行报告后的5日内向申请人回访履行情况,推动实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100%。行政复议机构向同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行政复议机构报告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时,应当包含决定履行情况。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建立复议决定抄告制度。行政复议决定书除向申请人、被申请人依法送达外,还应分别向上级行政复议机构、被申请人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抄告。其中,以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责令履行等方式审结的案件应当专函进行“一案一抄告”,以维持、驳回、终止等方式审结的案件可集中抄告。

责任单位:司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加大调查研究力度。西夏区行政复议机关要积极推动跟踪调研大案难案、解剖分析典型案例学习常态化、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及时报区委、区政府,切实解决基层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困难。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发挥府院联席机制作用。不断完善府院联动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西夏区人民政府应当牵头或推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通报和研究预防化解行政争议重大事项,共同研究解决行政争议化解具体事项。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着力提升诉源治理能力

14.强化行政复议个案纠错。西夏区行政复议机关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指导,坚持有错必纠。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行政执法问题台账,指导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台账进行整改,实现同步审查、同步监督、同步规范,重点规范违反法定程序、行政不作为、合法不合理等突出问题,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案件,坚持“能调尽调”原则,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模式,实施行政复议受理、答复、审理等各环节全过程调解。实施多元纠纷化解,推动被申请人“先调”和人民调解“参调”、行政调解“共调”相结合,力争以调解、和解、协调化解等方式,确保结案数达到行政复议审结案件数的20%以上。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体制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协调联动,建立行政复议导入机制,积极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对于移送争议案件的化解作用。对于不能化解的争议案件,积极导入行政复议程序,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行政复议,实现应导尽导。对能够申请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及时移送法院进行确认,监督双方落实调解协议的履行。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17.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加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行政复议机构、执法监督机构与执法单位互通机制,以及下沉执法机关开展错案讲评工作机制,对行政复议办案中发现的类型化执法问题,指导执法单位及时整改规范。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全面、准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各行政执法部门完善本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实现同类事项同标准处罚,建立本领域首违不罚、包容免罚清单,面向全社会发布。2025年前,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数字化记录和归档管理,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开展行政执法文书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定期对本部门(单位)使用的行政执法文书进行全面检查,对事由表述、法律适用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牵头单位: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0.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指导。注重类案分析,对共性和突出问题进行归类总结,及时向执法机关进行反馈。西夏区行政复议机构应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及一线执法人员观摩行政复议听证活动,每年发布上年度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通报。综合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约谈、通报、专题培训等手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发生。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1.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典型案例发布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行政复议案件自查工作,总结推选典型、优秀案例,积极参加自治区、银川市行政复议文书评比,组织开展优秀文书及优秀典型案例学习。

责任单位:司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全面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

22.发挥行政应诉对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司法局要积极发挥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指导各应诉主体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提高答辩举证、出庭应诉工作水平。持续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做好应诉工作的积极作用。

牵头单位:司法局、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3.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大指导、监督和考核力度,向被诉行政机关制发《出庭应诉告知函》,全面督促行政机关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各项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出庭应诉中答辩举证的“发声”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司法局、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4.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政府各部门会前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期。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讲法不少于1次,推动部门负责人在政府常务会会前讲法。

牵头单位:司法局、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5.不断加强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积极落实西夏区“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工作,以现场述法、领导点评、列入考核、结果运用的“述评考用”工作闭环模式实现领导干部述法,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政府各部门、各镇(街)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6.巩固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效。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被诉行政机关的应诉责任。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积极开展败诉案件原因分析,针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整改,推动落实。

牵头单位:司法局、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不断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

27.加强创新宣传模式。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规范告知行政相对人复议权,提升行政复议的“首选率”。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司法所等平台,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宣传点加强宣传。依托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各类平台,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西夏区行政复议机关和各执法部门应每年12月份集中开展行政复议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集中宣传、复议公开日等活动。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8.打造宣传品牌。开展行政复议制度、典型案例、先进人物等专项宣传活动,结合西夏区实际,孵化西夏区特色宣传品牌,树立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制度形象,进一步推动“有行政争议、找行政复议”理念深入人心。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八)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效能

29.加强培训和指导。围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分管领导、业务骨干、新到岗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建立行政应诉与行政审判人员同堂学习制度。积极组织复议应诉人员参加自治区、银川市行政复议机构组织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业务培训。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0.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保障行政复议机构至少配备2名行政复议办案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辅助工作人员,依法选拔专业人才充实办案队伍,保证新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具有相应法律职业资格,提升队伍的能力素质和稳定性。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1.加强办案基础保障。将行政复议办案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调查取证记录、全程录音录像、案卷扫描录入等必要保障设施。建设标准化、规范化行政复议接待室、审理室、听证室、调解室、档案室等办案场所,设置明显指示标识,配备便民设施,方便群众办事。

牵头单位:司法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2.加强工作督导考核。探索建立复议首选率、纠错率、调解率和复议后被诉率、败诉率“五个比率”指标评价体系,争取实现“三升两降”,倒逼办案质量提升。将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职责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组织。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协调监督作用,紧密围绕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整改,将亮点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总结推广,确保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巩固工作成效。坚持将查摆问题、解决问题意识贯穿始终,将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与助力全面推进法治西夏区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和水平,纵深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检查监督。针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反映出的行政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督促各有关执法部门集中力量尽快整改,建立健全整改落实监督反馈机制,综合运用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方式,严肃追责问责。

一图读懂《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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