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010093749A/2024-00148 | 文号 | 银西政办发〔2024〕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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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7-0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政府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西夏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部署要求,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及“1+37+8”文件精神,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根据自治区、银川市方案,结合西夏区实际,特制定《西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西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西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部署要求、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结合自治区安全生产“1+37+8”文件及西夏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落实法规标准,健全认证协同机制
1.宣传实施法规和标准体系。认真宣贯和实施电动自行车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合上级部门推进电动自行车立法工作。落实上级部门制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地方标准(工科局、市场监管分局牵头,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2.加强认证管理。加强电动自行车整车及蓄电池、充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加大流通领域产品认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3.落实互认协同。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标准,推行“一车一池一充一码”,明确电动自行车车架、蓄电池、充电器明显位置应设置永久性耐高温识别代码标识,2024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工科局牵头,市场监管分局配合)。
二、统筹设施建设运营,严防违规停放充电
4.强化用地规划管控。将新建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纳入相关规划条件及项目配套,并按要求实施。既有住宅小区公共空间设置充电设施,按照设备管理,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既有住宅小区及周边公共开放空间新增停放 场所,简化办理程序。商业区等公共开放空间规划建设停放场所、充电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自然资源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
5.推进既有小区增设设施。在住宅小区增设停放、充电设施按设备管理办理相关手续,并满足必要安全条件。将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政府民生事项。将停放充电设施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依据规划和确定的配建比,制定“一区一策”,依法增设停放充电设施。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协助配合充电设施安装运营单位实施安装。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属地镇(街道)、社区(村)负责组织协调做好相关工作。积极推广共享充电柜。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标准建设充电停放设施,提倡“满电回家”(住建局牵头,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配合)。
6.加强架空层使用管理。民用建筑架空层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停放、充电,确需使用的,应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和视频监控设备应保持完好有效,实行分组停放并设置专用充电设施。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做好架空层安全巡查。住建局对架空层建筑摸底排查,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督改火灾隐患(消防救援大队牵头,住建局、各镇(街道)配合)。
7.落实用电报装政策。按照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三零”政策和相关标准规定要求,做好用电报装服务(国网西夏供电公司落实)。
8.规范和监督充电服务费。督促电力企业、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建设停放充电设施,鼓励镇(街道)、村(居)委会、产权单位、业委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创造条件,降低充电成本。督促电网企业、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对电价、服务费明码标价,依法查处额外收费行为(市场监管分局、发改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
9.依法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消防、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和镇(街道)要加强联合检查,依法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住建局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对电动自行车占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行为及时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村(居)民委员会、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并协助处理。及时纠治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住建局、公安分局、各镇(街道)配合)。
10.赋能技防物防管理。引导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建立数据平台,对充电设施实时监控。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和即时配送企业推广换电模式。鼓励安装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在住宅楼宇开展试点应用。研究推广“射频信号传输+视频监控”等技术(市场监管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牵头,住建局、各镇(街道)配合)。
三、纠治非法改装行径,强化重点环节管控
11.严查非法改装。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违规翻新制造组装加工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黑作坊,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场监管分局牵头,公安分局、各镇(街道)配合)。
12.规范线上经营。加强电商平台监管,督促其清理非法改装广告信息,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2024年8月底前完成。开展寄递安全“三项制度”整治行动,严禁寄递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市场监管分局牵头,公安分局、商投局、各镇(街道)配合)。
13.实施登记管理。完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功能,在将蓄电池依法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并设置识别代码的基础上,将车主信息、车架号及蓄电池识别代码纳入登记事项,2024年底前完成。对目前在用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内实施临时登记管理(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牵头,各镇(街道)配合)。
14.加强路面执法。现场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突出违法行为、多次违法人员开展专项治理,保持严管态势(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牵头,各镇(街道)配合)。
15.落实即时配送企业安全责任。指导即时配送企业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加强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按照最高速度25公里/小时、合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督促企业对车辆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改,落实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2024年8月底前完成(市场监管分局牵头,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各镇(街道)配合)。
四、把好生产销售关口,严惩制假售假行为
16.规范行业发展。目前,西夏区虽未有电动自行车及锂电池相关生产企业,后期新增的电动自行车及其锂电池生产企业,需按照行业准入标准规范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及其锂电池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建立生产企业“正面清单”目录并动态公告管理(工科局牵头,市场监管分局、各镇(街道)配合)。
17.强化生产企业质量管控。目前,西夏区虽未有电动自行车及锂电池相关生产企业,后期新增的电动自行车及其锂电池生产企业,需按照行业准入标准规范管理,严格审查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资质。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核心部件质量抽查,依法处罚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进口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加强缺陷产品召回,拒不实施的,依法责令召回(市场监管分局牵头,工科局、各镇(街道)配合)。
18.加强销售企业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等台账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2024年8月底前完成。持续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凡发现销售不符合法规标准的,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分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
19.从严查处假冒伪劣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行刑衔接,打击违法犯罪,斩断非法生产、销售网络链条,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牵头,工科局、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配合)。
五、实施设备更新换代,强化报废回收处理
20.推动以旧换新。推动落实银川市以旧换新政策,将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纳入以旧换新补贴范围,2024年8月底前完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财政补贴、企业让利、金融支持等方式,对居民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给予补贴优惠(商投局牵头,工科局、各镇(街道)配合)。
21.完善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优化服务机构站点布局,提供便捷快速评估技术服务,鼓励用户主动送检,及时淘汰更换。对超过生产日期5年的蓄电池开展全面强制安全性评估,对达到报废条件的一律强制报废,2025年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科学规范开展废蓄电池回收处理,鼓励对回收和处置拆解企业予以政策支持,促进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动生产企业以自建、委托等方式提供老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工科局、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市场监管分局、发改局、各镇(街道)配合)。
六、严格事故溯源追责,加大惩戒曝光力度
22.严格事故责任调查追究。充分运用“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识别代码和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事故后溯源调查能力。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并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调查(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分局牵头,市场监管分局、工科局、商投局、各镇(街道)配合)。
23.联合惩戒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回收、二次组装加工以及提供改装服务、部件的企业依规进行曝光。对引发火灾事故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品牌及型号依规进行曝光。将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严重违法企业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列入相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市场监管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工科局、公安分局、各镇(街道)配合)。
西夏区人民政府成立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将整治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内容。(详见银川市西夏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西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运行工作机制》的通知(银西消安委办发[2024]11号))
电动摩托车路面执法、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行为纳入本方案整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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