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通过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集中学习等12次,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二是利用“学习强国”APP、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学习规范行政决策程序等内容,进一步推进了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发挥程序法治的作用,提高为民办事效率,防止行政慢作为、缓作为、不作为。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制定了《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八五”普法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内容、普法举措、普法责任人,推进西夏区农业农村普法工作落细落实。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利用法宣在线平台,组织局工作人员参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参与率达到100%,考试合格率100%。深入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等方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多层次、多途径、多角度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工作,把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列为普法学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人员利用干部职工学习会议集中学习民法典知识4次,不断树立全体干部职工遵法、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在民法典宣传引导中弘扬法治精神,汇聚法治力量,提升法治水平。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深入系统的学习,重点从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学习,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进步提高。三是组织局工作人员深入农业生产一线、涉农企业、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20家,针对群众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普法,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涉农类重点法律法规,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四是做好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相关培训3次120人次。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普法效果
一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15人次,参加上级组织举办的各种法律培训活动和统一法律知识考试。参加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举办的全区农业执法人员培训班,系统学习有关农药、兽药、渔药、肥料、种子等专业执法方面的法律知识,农业行政执法的处罚程序、执法文书制作等。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普法学习、普法宣传和普法培训和考试,通过率100%。
四、依法履行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种子市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一是联合西夏区综合执法局开展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出动执法车辆6车次,派出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20家。二是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在农业农村部种业大数据平台,审核20家种子代销门店的生产经营备案信息,完成审核备案单100个。三是开展玉米种子市场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按照抽样工作方法和程序,监督抽查辖区种子代销经营门店3家,质量监督抽检玉米种子品种5个,抽样的玉米种子送交自治区种子工作站进行质量检验。
(二)加强农药经营市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开展农药安全经营检查工作,联合西夏区综合执法局对辖区15家农药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农药产品标签、进货销售台账、安全经营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情况等,确保不发生农药经营安全事故。二是向辖区农药经营单位发放《禁限用农药名录》宣传海报100多张,向农药经营人员宣传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农业农村部通报的不合格农药产品清单等,督促指导农药经营人员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农药经营行为,确保农药经营、销售、使用环节质量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农药经营店的灭火器失效问题,当场督促农药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更换。
(三)加强肥料生产经营市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加强肥料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力度。联合西夏区综合执法局对辖区肥料经营集中的两镇、三大农场的肥料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检查肥料经营单位8家,以复合、复混、有机肥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肥料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肥料产品包装标识是否规范。经现场检查,肥料经营单位均进货渠道正规、索证索票制度健全。二是强化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检查辖区肥料生产企业1家、肥料经营单位1家,查看肥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车间、仓库,检查肥料登记证的有效性,对肥料登记证内容与包装标识内容进行复核性检查,督促肥料生产企业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自律,强化诚信意识。依据肥料质量监督抽样程序和方法,完成抽取肥料样品3个,肥料样品送交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进行肥料质量检验。
(四)加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市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一是规范西夏区17家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经营行为,保证兽药质量。严格落实兽药二维码信息追溯制度,确保兽药产品全部赋码上市,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产品入库、出库追溯数据,全部准确上传至宁夏兽药信息化监管平台和国家兽药追溯系统。二是利用微信、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共发放《禁停用兽药名录》《兽药管理条例》《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等宣传材料100余份,引导养殖场(户)、兽药、饲料生产经营者增强依法诚信经营和质量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对饲料生产企业进行质量安全抽样,规范抽样程序,完善抽样工作流程,共抽样6个产品,对质量安全和饲料风险预警监测,确保畜禽养殖环节投入品使用质量安全。
五、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定局党组议事规则及依法决策会议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决策前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科学性、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积极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1名,将法律顾问意见征询纳入日常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监察委员会监督,认真落实监察法,确保正确行使权力。
六、做好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
一是在涉农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均得到了及时排查、调处、化解。我局涉及的业务及相关工作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信访积案等调处化解不及时引发的群众性事件及上访事件。进一步完善了信访相关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二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事实和法律作为定案标准,公正、妥善处理复议案件,做到该维持的维持、该撤销的撤销,坚决纠正和惩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全力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七、持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推进“抓乡促村、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以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为重点,扎实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工作,70%以上行政村党组织被评定为三星级及以上,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是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储备村级后备干部66名,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370名。选派新一轮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39名,开展乡村干部“大学习大轮训”等观摩培训3期220人次,提高各级干部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乡村人才建设。通过“保、引、育、留”等方式,鼓励优秀人才回乡创业,注册合作社115家,共计年经营收入6876万元,带动2900多名群众就业。四是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健全“12345+网格化+信访+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机制,发挥“镇村两所”联动联调作用,推进“平安村”“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八、存在的问题
一是开展普法学习宣传的形式较单一,内容还不够广泛,学习宣传覆盖范围不广,覆盖率不高。二是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有待加强,特别是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普法宣传阵地固定场所建设、设施配置、人员配备等亟需加强。
九、2023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抓好普法宣传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集体学法制度,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和学法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促进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推进领导及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切实提高全局依法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管理水平,深入推进西夏区农机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电子屏、户外宣传牌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搭建“电视说法、报纸释法、网上学法、短信送法”等多层次、立体化媒体普法平台,增强普法宣传的主动性、互动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覆盖,不断提高农民学法用法的能力。
扫一扫 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