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夏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全区纪律检查工作的专责机关,在西夏区委和银川市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西夏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力。
西夏区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由银川市西夏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接受其监督,主要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其中,监督职责主要是: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并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职责主要是: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职责主要是: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做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内设机构和干部职务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纪发〔1988〕8号和自治区纪委、编办《关于推进全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宁纪发〔2016〕17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西夏区纪检委部门预算包括:西夏区纪检委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西夏区纪检委2020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西夏区纪检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西夏区纪检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38.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8.9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8.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预算538.9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万元、卫生和健康支出30.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1万元、项目支出66万。
二、关于西夏区纪检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的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夏区纪检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365.59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362.5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 3.06万元,增长 0.8 %。
人员经费382.66 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基本工资100.99万元、津贴补贴97.93万元、奖金51.62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3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87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30.58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26.51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6万元;
公用经费90.32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1.8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49万元、福0万元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23.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西夏区纪检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6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6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30万元,增长83.33%。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和新增机构巡查办巡查工作经费。
三、关于西夏区纪检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西夏区纪检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 0万元。
四、关于西夏区纪检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西夏区纪检委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西夏区纪检委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西夏区纪检委2020年收入总预算538.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8.9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538.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38.9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538.98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538.98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西夏区纪委本级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2.8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8.82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包含巡察办,人员比去年多了9人,增加了纪检监察工作业务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西夏区纪委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夏区纪检委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2辆,价值32.6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4.52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8.94万元。
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2辆,价值32.6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4.52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8.94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西夏区纪委项目预算支出6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
1.西夏区委巡查工作经费30万元,认真完成市委第十一至十四轮巡查和西夏区委安排的巡查工作。
2.西夏区纪检监察经费36万元,保障在上级纪委监委和西夏区委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西夏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等;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并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做出政务处分,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西夏区纪检委2020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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