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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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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 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农(科)发〔2022〕1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全区农业科技服务效能水平,现组织遴选培育建设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相关要求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种植业、畜牧兽医、农机、水产等行业,围绕自治区“六特”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从农业科技服务意愿高、服务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服务公司、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农机作业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中遴选。

二、遴选程序

(一)自评自荐。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建设主体对照《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对基础条件好、服务效果好,符合申报条件的填写申请表,报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截止日期2023年3月3日。

(二)逐级推荐。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负责对辖区内申报的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主体进行初审和初评,遴选2-3家报市级农业农村局复核,市级农业农村局将复核结果汇总后报农业农村厅。

(三)验收评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及工作人员组成验收评定组,对各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的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进行实地检查核实、按照得分高低依次进行培育和认定,对排名前20名的认定为自治区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对排名前40名的认定为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

(四)社会公示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遴选评定工作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自治区完成遴选认定后,在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没有异议的,方可审核通过,兑现奖补资金。

三、奖励措施

(一)授牌表彰。统一制作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认定标牌,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授牌。

(二)奖补资金。对认定为自治区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的,每站奖补20资金万元,奖补资金通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下达。

(三)项目扶持。对认定的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在申报各级财政扶持、产业化项目资金时予以优先安排。

(四)推荐先进。优先推荐自治区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申报国家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及相关先进;对服务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专家、工作人员、技术人员等,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中优先考虑。

联系人:尹冠华

联系电话:3066806

附件:1.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申报表

      2.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评分标准

                                          银川市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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