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湿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宁林办〔2022〕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西夏区湿地资源保护,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现结合国土三调成果和西夏区2017年湿地确权数据,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名录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我辖区范围内一般湿地名录重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反馈至西夏区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5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5092119
电子邮箱:xxqlwb@126.com
邮寄地址: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655号西夏区自然资源局(收件人:张晓军 邮政编码:750021)。
附件:一般湿地名录信息表
银川市西夏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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