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自治区党委第一、第二、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本次督察主要针对被督察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市、县(市、区)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开展督察,特别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各督察组指出,通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正风肃纪、严明法纪,解决群众关心和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推高质量发展。
各督察组强调,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对损害生态功能的企业、项目、采矿和人类活动一律坚决依法退出,确保整改不留漏洞、不留后患。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分为市级督察、下沉县(区)督察、梳理总结三个阶段。主要采取听汇报、调阅资料、走访问询、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约见约谈、移交转办来电来信举报、信息公开、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督察进驻时间自9月7日至9月26日。督察进驻期间,开设受理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的邮政邮箱和举报电话。
银川市举报电话:0951-8682511,邮政信箱:银川市0014号信箱,邮编:750001;吴忠市举报电话:0953-2643600,邮政信箱:吴忠市利通区0014号信箱,邮编:751100;固原市举报电话:0954-2088211,邮政信箱:固原市7010号信箱,邮编:756000。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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