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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大量民生,西夏区第一批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出炉

发布日期: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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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区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经公开征集、认真梳理民生需求、综合研究分析,形成西夏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第一批项目,涵盖了宜居城市建设、创业就业惠民、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医疗健康养老、文化惠民、公共法律服务、生态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基础治理提升九个方面35项具体内容。

宜居城市建设

1.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要实施道路硬化、给排水系统改造、供热管网改造、天然气入户改造、通信线路改造、消防系统改造、智能化系统改造、绿化提升、环卫设施改造、室外配套用房及附属设施改造等内容。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将科学规划老旧小区改造后的拓展空间,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合理施画停车位。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中旬前完成既有建筑改造,2022年底前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实施城乡综合路网畅通工程。实施文昌北街、宁朔北街、金波北街、同心北街、大连西路、沈阳西路6条城市主干道路建设工程。新建从芦花洲南侧道路至金阳花园小区北侧道路,切实解决金阳花园1600余户4000余人出行难问题。新建怀远路、同心街过街天桥,畅通道路微循环,提升城乡道路通行能力。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3.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开发建设。编制西夏区“十四五”期间低效用地再开发名录库,加快黄河路二手车市场、博泰隆油库等地块开发建设。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4.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采取城乡环卫一体生活垃圾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1处,打造垃圾分类示范街道5条,在245个小区建立垃圾分类收集点,创建垃圾分类示范达标小区137个,在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同阳新村建设多元化有机垃圾实验基地。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垃圾分类办公室、各镇街

5.改造提升主干道路两侧林带景观。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状,通过修建人形步道、绿化带、休闲座椅、凉亭等便民设施,将北京西路、贺兰山西路、黄河西路等城市主干道路两侧景观林带改造提升为带状公园,方便居民休闲休憩。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6.实施峡口巷小微公园项目。项目北至西夏区十小,东至江南小区,南至峡口巷,占地总面积约7400㎡(11亩), 投资估算200万元,主要建设景观绿化、室外休闲纳凉、互动健身场所等内容。同时,结合周边小学、幼儿园,以“红领巾”为主题,设置红色主题雕塑、革命知识宣传栏等宣传设施。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7.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开展背街小巷行道树、小游园、公园及街头绿地精细化养护管理,面积约51.2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509万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创业就业惠民

8.开展惠民富民春风专项行动。落实好“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春季行动”等活动,力争到2021年底,新增城镇就业800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7000人,实现工资性收入6000万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9.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开展保育员、电工、焊工等各类普惠性城乡劳动力职业培训,采取“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等大规模、多层次技能培训,全年完成技能培训2400余人次,完成创业培训270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10.开展“百场公益课”项目普惠职工。举办线上线下职工文化素养提升、技能提升等公益培训课程,打造职工“思想驿站”,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实效,实现职工文化工作的繁荣发展。全年培训课程不少于10个班次100堂课程。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总工会

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校园周边安全治理

11.加快教育小镇建设。积极推进教育小镇小学、初中、幼儿园项目建设。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教育局

12.实施学校周边安全治理提升工程。改造提升学校、幼儿园周边安全基础设施,排查安全隐患,依法打击学校周边违章占道经营、兜售“三无”产品、私搭乱建等行为,大力整治及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安全防护设施,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提高校园安全防护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执法局

13.实施学前教育普及行动。建成投用教育小镇幼儿园、四季幼儿园、同安幼儿园、吉祥幼儿园4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新增54个班额,提供1620个学位,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教育局

医疗健康养老

14.实施青少年视力健康信息化防控行动。对西夏区3万名中小学生进行视力筛查,建立“一人一档”,完善政府、学校、医院、家庭四位联动近视防控机制,打造前期视力普查、近视预防,中期近视干预、近视治疗,后期跟踪监控、视力健康监测的青少年视力健康智能闭环防控体系。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教育局

15.实施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行动。全面开展0—6岁残疾儿童疾病(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孤独症5类)筛查工作,为具有西夏区户籍(居住证)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和个性化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应救尽救、一个不漏”。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残联

16.实施养老惠民工程。建设朔方路街道宁安社区、贺兰山西路街道同阳新村老年人托护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全托、就餐、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服务,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民政局

17.实施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项目。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对部分老旧小区进行适老化改造升级,在住宅单元入口、室外人行通道设置无障碍坡道,在楼梯间铺设防滑地胶,规划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休憩广场、健身路径、凉亭、休息座椅等配套设施。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文化惠民

18.提升旅游服务体验。提档升级文化旅游产业,加快推进贺兰山东麓文化旅游廊道、景观环道等旅游提升项目,联合“飞猪旅行”“宁小游”等互联网平台,一体推进智慧文旅建设,引入携程等知名文旅市场主体,打造星空民宿、葡萄酒主题客栈,培育2A级以上景区2家,申报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6个,举办品牌特色活动5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19.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全年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400场次,举办各类免费艺术培训41期,制作并发布文化慕课50期。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新建西夏区射箭馆、极限运动公园、多功能运动场,建设德林村体育公园,安装健身路径10套。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1.开展非遗文化宣传推广活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组织宁夏黄河流域非遗作品创意大赛暨“两晒一促”优品大赛、“贺兰魂·黄河情”贺兰砚技能大赛等非遗文化赛事活动,带动“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多元化发展。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2.实施便民阅读工程。为各镇(街)中心图书馆各配备图书500册,建设3个基层“城市书屋”,新增西夏阅读联盟“馆外馆”1个。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公共法律服务

23.实施“村居智享”公共法律服务工程。为82个村居配齐法律顾问,配备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可视化桌面机,推广“12348”宁夏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宁夏公共法律服务网和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设备的使用,建立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让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司法局

24.推进乡村法治示范户建设。结合“送法进乡村”活动,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确保年底每村至少有法律明白人3名,带动乡村法治示范户创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司法局

25.创新中小学校社会法治实践课。在西夏七小创新设置社会法治实践课程,结合学校的现实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法治案例教学、学科建设研讨、法律咨询等多项法律服务,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相关法律宣传和指导,助力法治校园建设。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司法局、教育局、民革支部

生态环境治理

26.推进污染防治行动。统筹推进“四尘共治”“五水同治”,加大清洁煤推广使用力度,加快推进银西河水质提升、典农河水生态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80%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入黄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Ⅳ类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分局

27.加强贺兰山生态保护和治理。加快推进贺兰山浅山区、绿色葡萄产业生态区、采空区生态修复治理及生态建设,完成营造林任务11300亩,实施矿坑生态修复1666.8亩。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28.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推动“五清一绿一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推广“垃圾不落地”模式,不断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实现农村垃圾处理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市容环卫服务中心

29.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对违建、破危房屋等建筑的拆除力度,做好“美丽庭院”“文明乡村”等创建活动,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等一批在全国全区叫得响的品牌村庄,创建“美丽庭院”示范户500户。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30.推进村庄清洁行动。以“五清一绿一改”为重点,通过持续开展庭院环境整治、清除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清理河塘沟渠和农业废弃物、治理乡村公共空间、规范商铺经营、整治道路沿线环境等行动,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从突击整治向常态化开展转变,村庄由一时清洁向长效清洁转变。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31.持续推进“厕所革命”。计划在镇北堡镇、兴泾镇、贺兰山西路街道新建和改造提升户用厕所600户,公厕3座。整村推进4个,实现农村无害化厕所覆盖90%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基层治理提升

32.开展法治示范村创建。坚持数字赋能,打造乡村治理“数字乡村一张图”,促进信息化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放大“积分超市”治理效应,完善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压实乡村信访首问首访首办工作责任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政法委、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33.深化平安社区建设。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构建“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网格(小区)党支部—院落(楼栋)党小组”四级组织链条,健全民主协商决策机制,不断提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组织部、政法委、民政局

34.深入开展“暖企惠民”行动。成立企业法治服务组织,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发挥企业工会桥梁纽带作用,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分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

35.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着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解,将一大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最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筑牢平安建设根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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