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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0时起我区各项医保业务暂停办理 初步定于11月30日起逐步恢复

发布日期: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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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和宁夏税务局发布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停网的通告,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宁夏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全区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医保(含生育保险)业务将暂停办理。

记者了解到,业务停办时间从11月21日0时起,全区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及乡镇、街道(社区)民生服务中心暂停办理医疗保障所有经办业务;全区各级税务部门暂停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医保的相关核定征缴业务;全区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暂停各项医保(含本地和异地)业务的办理;暂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所有医保业务。关闭异地就医备案系统,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的暂时不予审核。新平台验收后将上线运行,初步定于11月30日7时至12月5日0时,全区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如遇系统切换进度提前或者延后,将会发布公告。

自治区医保局提醒,11月20日18时前,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需在税务平台完成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申报业务;如因系统切换,不能及时缴费产生欠费的,待新平台上线后重新申报缴费;已经核定的历史欠费不需要在新平台上重新核定。新平台上线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原渠道、原方式缴费。

此外,新平台上线后,再开展2021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缴费基数推迟造成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少计或多计问题,将在基数申报后集中处理。11月20日18时前,所有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需完成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对于不符合出院条件仍需继续治疗的参保人员,撤销医保住院登记,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就诊医疗机构重新上传数据并结算;停网期间,跨省异地备案就医人员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医保门诊大病就诊患者请于11月20日18时前及时到就诊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病情、病种,开具长处方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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