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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监部门发布“双11”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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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引导网络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双11”“双12”期间网上促销活动,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营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向全区网络平台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发出温馨提示。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提醒网络平台经营者,严禁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促销活动期间应诚实守信,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禁止以假冒伪劣商品为赠品进行促销;不得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内容应全面、真实、准确地反应商品或服务信息;倡导促销规则简单明晰,对于开展预售活动,要明确预付款和尾款的支付时间、金额、发货时间及双方责任。合理适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交易经营者未经被收集者授权同意,不得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积极落实7天无理由退货义务。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提醒广大消费者,合理选择正规电商,确保网购安全。熟悉促销规则,科学理性消费,理性面对“直播带货”“网红带货”“明星带货”等销售新形式,购物前要充分了解平台、商家的促销规则及商品功能、质量和效果,不盲目跟风购买,不过度囤货。关注价格动态,警惕明降实涨。谨防信息泄露,妥善保护好各类账户密码,注意保存原始购物凭证,以备出现消费纠纷时,有充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先与商家或交易平台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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